在能源生产环节,河北将全面提高核能、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
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是在室温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的总称。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高健在发布会上表示,《指南》作为对VOCs在线监测领域的首份框架性和指导性文件,很好地规范了当前VOCs在线监测技术市场的状况,为获得准确可靠、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提供了科学保障。

作为VOCs在线监测领域首份框架性和指导性文件,中国首个《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于11月21日在北京发布。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把VOCs纳入约束性指标,环保部发布了一系列VOCs监测标准和治理方案。据我们预测,该领域在未来或将迎来百亿元的市场空间。VOCs不仅本身具有较强毒性,还是影响全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和参与物。中国目前对于发起VOCs在线监测方法的评估研究相对薄弱,而国际上也缺乏先例。
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表示,VOCs监测目前仍是一个新兴领域。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要求在线监测。很多环境问题在各地前期排查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解决。
据悉,为了推进490个问题顺利解决,环保部在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召开11次工作会、现场会、视频会予以督促落实,对相关问题扭住不放,持续督导,有效传导了压力。之后的1996年5月、2008年2月、2017年6月三次修订法律,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并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保护区内不得建有排污口、违法建筑等项目。这是环保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又一重要安排,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又一重要行动,也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又一重要举措。会议强调,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全国范围的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排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全力以赴推进排查工作
从当前情况来看,现行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适应当前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工作的要求。当前,空间资源利用上存在资源使用不合理、资源管理政策不协调、资源管控不严格等诸多问题。

空间资源的管理涉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涉及社会公平、公共安全,事关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幸福。同时,为了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统筹协调京津冀区域规划,推进区域规划协同,建议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将京津冀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内容法制化,明确京津冀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的法定职责、原则要求和程序机制,为制定实施京津冀区域规划提供遵循。从长远来看,随着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进程,需要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采取防治措施的四统一水平,有可能需要突破现行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制定相应的特别应对法。理顺空间资源体制,加强对空间资源的管理,提高政府培植空间资源的能力,促进国家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环资委将在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启动立法的前期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经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环资委的相关报告提出,正如代表指出的,目前已颁布的涉及空间规划的各项法律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今天闭幕,根据常委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空间资源管理法的议案,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有关部门在开展试点或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但到目前为止,此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刚刚开展试点,正在制定方案、摸索途径、总结经验,立法时机尚未成熟。
关于大气污染的议案提出,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治理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有必要针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特殊情况,采取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应对措施,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并提出了包括总则、应对组织、应对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法律框架。为此,建议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早开展有关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今后制定有关法律奠定扎实的基础。

建议制定统一的空间资源管理法,组建国家空间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空间资源分级管控,并对空间资源管理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12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环资委同意议案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和相关法律实施情况所作的分析评价。
2017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包景岭等31名代表提出建议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议案1件(第48号),霍兵、侯淅珉等69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空间资源管理法的议案2件(第51、489号)。关于区域规划、空间资源管理的议案指出,空间资源是国家重要的公共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被浪费、占用或破坏将很难恢复关于大气污染的议案提出,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治理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有必要针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特殊情况,采取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应对措施,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并提出了包括总则、应对组织、应对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法律框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今天闭幕,根据常委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空间资源管理法的议案,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有关部门在开展试点或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经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环资委的相关报告提出,正如代表指出的,目前已颁布的涉及空间规划的各项法律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但到目前为止,此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刚刚开展试点,正在制定方案、摸索途径、总结经验,立法时机尚未成熟。
12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环资委同意议案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和相关法律实施情况所作的分析评价。为此,建议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早开展有关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今后制定有关法律奠定扎实的基础。
环资委将在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启动立法的前期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2017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包景岭等31名代表提出建议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议案1件(第48号),霍兵、侯淅珉等69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空间资源管理法的议案2件(第51、489号)。
建议制定统一的空间资源管理法,组建国家空间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空间资源分级管控,并对空间资源管理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空间资源的管理涉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涉及社会公平、公共安全,事关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幸福。
理顺空间资源体制,加强对空间资源的管理,提高政府培植空间资源的能力,促进国家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空间资源利用上存在资源使用不合理、资源管理政策不协调、资源管控不严格等诸多问题。从长远来看,随着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进程,需要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采取防治措施的四统一水平,有可能需要突破现行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制定相应的特别应对法。同时,为了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统筹协调京津冀区域规划,推进区域规划协同,建议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将京津冀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内容法制化,明确京津冀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的法定职责、原则要求和程序机制,为制定实施京津冀区域规划提供遵循。
从当前情况来看,现行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适应当前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工作的要求。关于区域规划、空间资源管理的议案指出,空间资源是国家重要的公共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被浪费、占用或破坏将很难恢复
立案侦查1件,查封2家,关停3家,停产整顿2家,约谈152人。截至12月22日,督察组共受理408个举报,已向两区交办,两区已办结387件,办结率达95%,责令整改130家,立案处罚81家,共计罚款1172万余元。
随后,督察组开展补充调查、案卷梳理和督察报告撰写等工作,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针对性的补充调查,进一步梳理完善。对已经交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将督促两区持续推进边督边改工作。
长宁、青浦两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分别成立督察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环境检查,主动查漏补缺,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力争解决环保顽疾。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要求两区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上海市环保督察试点工作自12月4日转入第二阶段即督察进驻阶段,截至12月22日,督察进驻期间的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据悉,两区在提交整改方案后,将开展为期半年左右的督察整改工作。
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共与59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区级领导19人,部门和街镇主要领导40人。目前,督察进驻工作已结束,督察组将对督察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累计走访问询有关部门和单位21个,调阅资料1986份,制作笔录246份。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促进环保督察提质增效。
通过暗查夜查、调查问询、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督察组全面摸清了被督察区的环境状况,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高效督察,精准发力。根据上海市环保督察试点工作的安排,上海两个环保督察组于12月4日开始下沉长宁、青浦两区所有街镇、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青浦工业园区进行督察 |